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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检察院出台实施细则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
作者:李玉芳   发布时间:2013-03-27 08:55:04


    日前,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出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细则》,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进行细化。

    该院实施细则共计二十一条,包括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及不起诉决定宣告或依法提起公诉三大部分内容。该制度进一步明确对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对属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品格证据调查,并在考察期内的每个月内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跟踪走访,把重心放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促使其顺利健康地回归社会。  

    据悉,该院通过依法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用人性化办案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积极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等“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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