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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检察机关四措并举 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作者:刘雅娟 发布时间:2013-03-27 10:14:33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一是广泛调查研究,了解服务需求。虎林市检察机关在重点办理涉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同时,深入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了15家非公有制企业主参加的“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建立企业档案。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服务责任。通过与市工信局联系,确定了10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的重点企业。深入企业内部,发放宣传单和企业服务手册,开展法律咨询,制作服务企业《检企联系卡》,保证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虎林市检察院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立足检察职能、延伸工作触角,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开展专门服务。 四是延伸监督触角,创新服务方法。积极创新服务方法和载体,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通过建立企业服务站、检察联络员制度延伸服务非公有制企业触角,及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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