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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钱为朋友 被诉还钱自己担
发布时间:2013-03-27 14:19:14


     本网讯(崔海宁)   讲朋友义气,以自己名义为朋友借债,不想朋友因嗜赌负债累累远逃外地,债主追上门却不肯认账。2013年3月26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被告韩笑于2006年向原告周平借款10000元,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被告于2012年元月20日向原告了出具10500元借条一张,约定月息1.2分。后原告又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无果,为此原告诉于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标的不大,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向原告借款是为帮助相识多年的朋友,且被告的朋友承诺会及时还钱。现被告的朋友因赌博负债累累,为躲债已跑到外地,难以联系。因为借钱不是自己用,被告不愿偿还。

    承办法官向被告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现原告起诉到法院,且借条是本人出具的,即使是为朋友借钱也要偿还。后被告表示同意偿还,但之前因已向原告偿还不少利息,要求原告相应减少部分本金。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的无奈,故只要求被告支付8300元。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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