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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被村支书索贿20余万仍替其做伪证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27 08:36:22


     本网讯(通讯员 冉玉国)   一男子被人强行索要20余万的车一辆,仍然为索贿人作伪证,2013年3月21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6个月。

    2011年9月份,曹县古营集镇朱庄寨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王生(已判刑)利用协助镇政府进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王强等人索要价值20余万元的“尼桑天籁”牌小轿车一辆。王生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告人王强应王生亲属的指使,书写虚假证明材料、虚假借条,在庭审中作伪证,意图证明王生并未向自己索要车辆,所购买的尼桑天籁汽车是为偿还其欠王生亲属的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强为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王强当庭表示服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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