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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
作者:张在兵 杨思圆 发布时间:2013-03-28 11:08:53
为贯彻新刑诉法,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安徽省明光市检察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日前,经明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率先在滁州市正式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室主任高配为副科级。
据悉,该院于2012年7月成立案件质量管理中心,挂靠在研究室办公。案管中心试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295件,其中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8件,审查起诉案件97件,其中自侦报诉案件3件。对各部门办案流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办案期限预警案件10件,强制措施预警案件2件。办案期限即将到期进行提示办案部门人员办理10件。 “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正式成立, 宣告了实行多年的业务部门既办案又管案的模式将被一个集中的专门案件管理平台取代,也标志着该院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出了一个新步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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