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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实行人文关怀获好评
作者:陈根深   发布时间:2013-03-28 14:39:28


    “检察院不但对好人很好而且对嫌疑人也很好,我是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办案的检察官对我很好,如果对我不好,我根本不会揭发他人犯罪,谢谢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李某说。

    近年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一直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和尝试司法人文关怀的做法,将人性化贯彻到办案中,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以“关怀、理解、尊重、平等”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因涉嫌受贿被石城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依法传唤,讯问时李某双手按住自己的腰部,拒绝回答问题。办案干警就避开案情不谈,而是与其促膝谈心。当了解到李某患了肾病时,办案干警经请示检察长同意后,立即带他到医院治疗。为保护李某的人格尊严,避免人们的偏见或猜测,该院法警带他去医院治疗时不穿警服、不驾驶警车,就像他的亲人一样帮他挂号、交钱、取药,并陪护他打针,李某对干警连声道谢。治疗结束后,深受感动的李某,除交代检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其它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

    该院通过在办案中实行人文关怀,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也获得了县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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