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九江市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
作者:彭湘 发布时间:2013-03-28 15:15:55
为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挑战,确保新法正确实施,江西九江市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四种意识,发挥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
针对民行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呈现“多、广、杂”态势,且新修改后的民诉法对相关检察业务产生的影响,特别是检察机关监督范围及审判监督程序的变化等方面,多措并举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民行检察人员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理论知识得到及时更新。邀请省检察业务专家现场授课,以提高实际办案能力,在民事审判监督中更好发挥监督作用。 制订完善执法办案机制,严把受案审查关、立案审查质量关、案件抗诉关,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对受理的案件要重点审查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的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是否正确合法。对所立的案件必须经过立案前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民行案件及时立案,防止久拖不决贻误时机,并严格遵循立案的审批程序和制度,注重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进行充分讨论。办案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的审核要全面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严格把关,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把关作用,确保提请抗诉的案件质量,着力打造精品案件。 建立与法院、律师事务所、信访等联系沟通协调,强化沟通意识。不定期与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研究修改后民诉法在工作中应用,出台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应对办法,构建切实有效、方便快捷的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宣传意识,组织干警深入到乡镇、社区走访和利用控申窗口接待群众来访的机会,向群众重点宣讲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部分和检察机关监督范围及方式的变化,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认知水平。在社区、乡镇建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架起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面对面交流的桥梁,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扩大民行检察的影响力,让民行检察走进百姓生活。为修改后民诉法的统一正确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