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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垦利检察院实施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机制
作者:胡树新   发布时间:2013-03-28 16:05:32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要求,建立实施了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机制,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接待和联系律师工作,改变过去各承办检察官自行接待律师的做法,实现管办分离,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会见等执业权利。  

    律师来访时,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和审核工作证件。该院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配备沙发、桌椅、饮水机、计算机、高速扫描仪等办公设施,为律师提供温馨、舒适的接待环境。制定接待律师行为规范、律师阅卷规定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规范文明用语和接待行为。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全天在岗在位,来访律师无需提前预约,可随时来院查阅案卷、复制卷宗、查询信息、咨询事务。

    该院还建立了律师意见反馈机制,规定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听取律师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要求办案人员听取意见的,案件管理中心应当及时告知办案人员,并及时答复律师,办案人员应及时听取律师意见,并附卷作为审查逮捕的依据;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要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及时把《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告知书》送达律师,并听取律师意见。在健全律师投诉保障机制方面,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投诉电话,由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通过不定期给律师送达《征求意见表》,收集律师意见。

    这两项机制运行以来,律师和承办案件检察官普遍反响良好。律师在接待室“一站式”完成业务办理,既方便、又快捷。承办案件检察官避免了与律师的直接接触,又可以通过案管中心相互交流意见,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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