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钟永红)
春天生气盎然,父子却为房产对簿公堂。2013年3月27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父子因房产争议引发的财产权属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陈天仔与原告陈亮、陈星系父子关系。2003年12月,两原告与被告共同出资对被告所有的旧房进行改建,并签订了《建房协议》,约定:房屋改建后产权为陈天仔、陈亮、陈星三人共有;父亲陈天仔单独享有一个店面,儿子陈亮、陈星共同享有一个店面;父亲陈天仔使用房屋二楼,儿子陈亮、陈星使用三、四楼。父亲陈天仔遗失了原房产证,2011年11月11日补办的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只有父亲陈天仔一人。父子之间因此对该房产的权属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两儿子遂将父亲诉至法院,最终导致父子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查明案情后,认为该案若是判决,只会加深父子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3月27日,承办法官来到原、被告家,父子三人正在家里准备春耕,觉得这是化解这父子三人之间矛盾的好时机,于是把他们聚在一起,从法律与亲情的角度做起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法官倾情调解下,终于使父子三人感受到了亲情的重要,三人就房产权属达成了调解协议。恶化的亲情在法官的尽心尽责处理下,终于握手一家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