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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4-01 13:50:19


    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指导文件,积极推广广东、江苏等地的已有做法和经验,要求各地按照法律规定尽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制度性保障。

    去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去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了工作落实力度。

    报告介绍,国家规定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贫困残疾人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该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落到实处;进一步探索研究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扶持措施。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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