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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将修订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4-01 15:52:30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问题,财政部、中国残联将尽快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的监管,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作用,并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不能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替安排残疾人就业。

    报告介绍,目前,上海、青岛、广州、乌鲁木齐等地出台了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采购优先的政策,其他地方也正在积极进行试点,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将积极推广地方经验,及时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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