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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检察院反贪局实行随案听庭制度提升侦查质量
作者:陈福来 翁渊博 发布时间:2013-04-01 16:16:55
为加强对办案中易出现问题的分析、思考,及时寻找、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反贪干警侦查水平和证据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办案能力,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反贪局实行随案听庭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以来, 该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26人,所立案件均做有罪判决,没有一件被法院改变定性。
为了将此项制度落到实处,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领导带头参加庭审听庭。承办人对自己侦查的案件必须旁听。听庭前,局长、处(科)长要与承办人一起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熟悉案情和证据。 在听庭中,案件承办人围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举证、示证、质证、答辩,证人证言,辩护人的主要辩护观点,被告人的主要辩解及审判人员当庭对证据的采信情况,审视侦查取证质量和办案效果。 案件审判后,注意围绕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在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区别,特别是法院未予采信的证据和未予认定的事实,重新审视办案工作的成败得失,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组织听庭人员撰写听庭体会的文章并及时交流,共同提高侦查意识和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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