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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通过立法放开企业间借贷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4-02 08:48:24


    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推动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立法工作,放开企业间借贷。

    报告认为,民间借贷是企业融资渠道的补充,存在着不规范行为,蕴含着一定风险,要通过制度建设,趋利避害。要启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合法借贷与违法金融活动的界限。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规范发展地方性、社区型小型金融机构,大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深化基层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民间借贷活动的监测分析制度和大额民间借贷备案登记系统,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规范银行委托贷款业务,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防范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风险转嫁与传导。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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