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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弃休巧执行 一日和解七宗案
发布时间:2013-04-02 08:33:12
本网讯(卢小平)
“法院执行局吗?我是申请执行人刘海波(化名),现发现被执行人徐莉(化名)在武宁宾馆吃饭,请你们迅速派人来。”2013年3月31日,正值周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当事人电话举报后,放弃休假,迅速出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徐莉带到法院,通过反复细心的引导工作,最终使7起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在1日内全部执行和解,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08年5月,徐莉因经营酒店需要,分别在刘海波、何平(化名)等7人处赊购农副产品、烟、酒水之类,共欠10.54万元,徐莉(化名)分别向刘海波、何平等7人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时间。期满后,被执行人徐莉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诸法院。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上述7起案均达成调解协议:徐莉于2010年1月15日前分别偿还刘海波、何平等7人共计欠款10.54万元。之后,被执行人徐莉未能按期履行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刘海波、何平等7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徐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徐莉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其一直未履行。后执行人员多次到其所在地找徐莉执行,但均未发现徐莉的行踪。此后,执行人员又相继到银行、房管、车管及工商等查找被执行人徐莉的财产情况,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徐莉被带到法院后,执行人员本着人本执行、文明执行、和谐执行的理念,将上述7名申请执行人召集到办公室,从情理,法理,着重从双方将造成的损失出发,循序善诱,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多种办法,力求达到一次性全部解决。双方当事人被执行法官的真情执行所感动,双方最终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被执行人徐莉已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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