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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检察院建立"合适成年人库"促未检工作发展
作者:邱纪营   发布时间:2013-04-02 10:36:21


    “接过聘任书的一刻,我既感到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首批聘任的“合适成年人”吴律师这样说到,“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家长’,能够为维护司法公正尽一点力很光荣,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来说责任很大。” 3月4日,平邑县检察院为首批15名“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并对他们进行了首期业务培训。

    为适应新刑诉法的规定,平邑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妇联、团县委沟通协调,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库”,首批聘任了15名合适成年人,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到场时作为“临时家长”,替代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首批15名“合适成年人” 来自当地学校、律师事务所、团县委、妇联、社区以及人民监督员,其范围涵盖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有的具有多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有的熟知法律,能够有效行使监督权能;有的关心下一代,热心未成年人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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