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人除了采用思想汇报、定期报到、布置法律学习任务等方式矫正以外,创新性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被不起诉人参加公益劳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涉罪的在校学生陈某某做出附条件不诉决定,并要求其学习法律、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决定宣读的当天,该院与江油市民政局联系了江油市彰明镇敬老院作为其参加公益劳动的帮教点。陈某某表示一定痛改前非,按照要求切实履行义务,争取成长为有用之才,回报社会。近日该院走访江油市彰明镇敬老院,了解陈某某在该院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况。该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陈某某在该院的参加公益劳动的表现,对该院附条件不诉的决定给予充分肯定。据了解:陈某某现在成都一大学学习外语,他每周末都按时到敬老院参加义务劳动为老人服务,陈某某一到敬老院就以饱满的热情参加劳动,他不怕吃苦,不嫌脏累,积极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与老人谈心,为老人按摩、洗脚,并自觉向该院的管理人员汇报思想,他的表现赢得工作人员和老人们的一致赞扬,他们纷纷表示检察机关的这一举措,让现在的独生子女学会吃苦耐劳,体验社会,真正做到了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青少年,他们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