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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出台"三书"制度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4-02 15:19:06
为有效规范和推进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近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制定了纠防超期羁押“三书”工作制度,即《案件即将到期预告书》、《案件到期催办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规定,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被羁押人及时登记造册,每天进行逐人核查,期限届满前7日,向办案部门发《案件即将到期预告书》,旨在预告、提示办案人员被羁押人即将期满,以便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期限届满前3日,立即向办案部门发《案件到期催办书》,向办案人提醒案件马上到期,需要迅速办理案件;期限届满发现有超期的,当日即向办案单位发《案件超期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纠正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使个别超期羁押案件均能及时得到纠正。 同时,该院强化告知和完善投诉工作机制,要求驻所检察人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入所后,及时发给《羁押期限告知卡》及《检务公开告知卡》,告知其法定的羁押期限,并把法定的办案期限印刷成文,张帖在各个监室的墙上,便于在押人员随时掌握其在各个诉讼阶段的诉讼时限,监舍内设有“检察官信箱”,随时接受在押人员对超期羁押的投诉。 此外,该院推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工作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导致超期羁押在押人员的干警,建议有关部门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也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照奖惩标准严格落实兑现,有效增强了干警严格执法意识,使防止超期羁押成为办案部门和干警的自觉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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