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臧玉翠 李正飞)
江西省横峰县一农民,家藏祖传土铳不但没有主动上交,竟将该土铳以200元卖给同村村民,结果“买”来了二年有期徒刑。2013年4月1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森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黄森以200元的价格将自己家中祖传的土铳卖给了同村的表弟吴发(另案处理)。2012年11月7日,横峰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依法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发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中的一楼卧室的床底发现一把土铳,当场予以扣押。经上饶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土铳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2012年11月16日,被告人黄森自动到横峰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投案。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森无视国家法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出售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买卖松动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森自动到横峰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对被告人黄森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森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