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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建立广西法院首家消费纠纷调解室
发布时间:2013-04-03 09:51:09


消费纠纷调解室挂牌成立
     本网讯(通讯员 张树波)   为有效整合调解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4月3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驻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纠纷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纠纷也逐渐增多。为快捷、高效地处理此类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拓展诉调对接渠道,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新模式,该院在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室。

    消费纠纷调解室的设立,是建立消费纠纷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重要举措,使法院、工商、消协三家单位做到职能互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当工商部门在处理群体性消费、标的额较大、争议较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消费纠纷时,法院主动参与案件协调,提供指导意见和司法帮助,增强调解公正性。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调解未达成协议或未经消委会调解程序而直接进行诉讼程序的,法院根据具体案情,邀请消委会有关人员参与调解,优先审理。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该院决定派出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常驻调解室开展工作,搭建起便捷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平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从而达到快速高效的化解消费者权益矛盾纠纷的目的。

    此外,该院与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横县消协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交流制度、建议书制度等制度,对全县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及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经验总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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