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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刑事检察专项宣传活动
作者:陈昌军 叶明 发布时间:2013-04-07 09:50:21
根据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要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地位、性质、和职能作用,特别是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刑事检察专项宣传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4、5月份集中开展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业务工作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
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检察院要通过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利用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平台和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学校等开展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能、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办案流程、办案期限等,宣传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在办案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及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情况等内容,宣传检察机关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公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起的作用,宣传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中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从而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的影响力,树立检察机关“亲民、护民、爱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议要求,为了搞好这次宣传活动,两级检察院要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侦监、公诉部门牵头制作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和影像资料,认真组织好这项宣传活动,以取得宣传效果,并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今后还要结合办案,开展以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的宣传活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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