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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检察院未检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
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李茜 发布时间:2013-04-07 13:55:38
截至4月7日,山东省德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市级院和11个基层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已全部经编制部门批准作为内设机构独立设立。 据了解,德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引导两级院加大与编制部门协调力度,整合机构设置,实现上下一体化,设立单独列编的内设机构,对大力加强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全力推进未检工作配套体系、加强对未检工作的系统化领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今后未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据介绍,该院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亲情会见制度、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主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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