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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天灾伤财损物殃及邻里 法院调解街坊言和
发布时间:2013-04-07 09:07:09


     本网讯(陈艳 王丹婷)   说远亲不如近邻,但一场台风过后,家中遭受了不少损失的吴强却得知自己被邻居田胜起诉了。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台风引起的物件损害赔偿纠纷案,使这两位街坊终于握手言和了。

    房屋相邻不到3米的田胜与吴强原是一对关系不错的邻居。2012年4月某个台风天,吴家屋顶隔热层上的建筑物被强大的风力刮起,水泥瓦和木头砸到田胜家的平房,当场导致田家屋顶上的大量瓦片破损,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均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害。事后,田胜要求吴强支付他房屋、家电、家具所受到损害的赔偿,但吴强坚持这是天灾造成的损失,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他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田胜心中气愤不已,遂诉至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通过走访现场,法官认为吴强仅举证当天台风大,并未举证明其房屋的建筑物塌落部分是牢固的,而他也表示建筑物确实使用期限长,多年未进行修缮,由此可以认定吴强对其房屋未进行很好管理,作为房屋所有人,吴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案件双方当事人原来是关系不错的邻居,完全可以通过调解促成他们和解。在不厌其烦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引导二人换位思考之后,吴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支付相应的赔偿,而原本满是怨气的田胜也表示能够体谅对方,同意接受调解。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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