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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警察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警务保障
作者:倪建军 陈亚萍 发布时间:2013-04-07 16:01:05
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近6年来,司法警察部门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警务职能,圆满完成了参与执法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任务,为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据统计,6年来,陕西省在实践工作中初步建立起司法警察与检察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模式,全省各级警务部门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办案,全面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配合业务部门保护犯罪现场386次,执行传唤5092次,参与搜查777次,执行拘留1067次,执行逮捕816次817人,协助追捕逃犯338次337人,执行提解14216次15140人,执行押送1998次2056人,执行看管1267次11108人,送达法律文书34327次,确保办案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果断、稳妥处理好各类重大敏感事件,维护来访现场秩序3140次,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64次,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任务10207次,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为维护检察机关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省坚持编队管理与培训并举,建立起符合司法警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机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稳步推进机构建设,有2个法警支队和7个法警大队被高检院政治部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有8个法警支队和39个法警大队被省院政治部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46名被确定为优秀司法警察。近3年来有8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竞赛等活动,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为司法警察全面履行职责奠定了基础。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新建、改建、扩建办案工作区123个,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认真履行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职责,积极落实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等要求,改进管理模式,在建设、使用、管理、安全等方面建立了档案,为有关业务部门了提供安全防范的办案平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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