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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两高”提高盗窃定罪数额门槛
发布时间:2013-04-08 10:29:31


     本网讯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4月1日-7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温州“担保巨头”张福林夫妇越南落网
    3月31日下午4点44分,由广西南宁起飞的GS6524航班降落温州永强机场。张福林和叶挺英夫妇,在6名荷枪实弹的温州特警押解下,走下了飞机,随即被押进囚车,送往温州市看守所羁押。这对夫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出逃越南两个多月,终被押解回温。温州警方介绍,这是他们开展抓跑追逃打击“治赖”工作以来,抓获的首个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

    ■广东韶关副市长尚伟受贿包养情妇被开除党籍
    据广东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韶关市副市长尚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尚伟在任韶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贪污公款;包养情妇。尚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尚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高法: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拆违申请
    记者4月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这件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的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上访妈妈”起诉永州劳教委案将开庭
    记者今天从唐慧律师处获悉,4月12日,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起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将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今年1月初,唐慧因自己曾被劳教申请的国家赔偿被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驳回,于今年1月22日上诉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二是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原告唐慧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广西桂林涉嫌性侵13岁少女派出所所长被批捕
    记者4月1日晚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引发广泛关注的“派出所所长涉嫌性侵13岁少女”一案有了新进展,涉案的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1日下午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原在逃的两名“中间介绍人”也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一并被批准逮捕。

    ■温州市委秘书长吴开锋涉嫌违纪被免职接受调查
    4月2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委宣传部了解到,据有关部门证实,温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吴开锋涉嫌违纪,已免去其现任职务,接受调查。一周前,他曾被疑似“小三”反水举报有婚外情,并已用20万作为分手费结束两人关系。

    ■律师将为“假钦差”赵锡永做无罪辩护
    “假钦差”赵锡永的辩护律师成戊平2日表示,已被捕的赵锡永希望获得社会谅解与宽容,他将为其做“无罪辩护”。成戊平是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受赵锡永妻子关岩的委托,成为赵锡永案的代理律师。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盗窃定罪数额门槛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联合发布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与199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相比,盗窃罪的三个起刑定罪数额标准均有所提高。这个总共15个条文的司法解释于4月4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盗窃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认定;盗窃财物数额的认定方法;盗窃未遂和以单位形式组织盗窃的处理等问题。

    ■包头女医生凌晨出诊遇害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4月2日,包头女医生出诊遇害案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宣判。李兴龙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三亚对“海天盛筵”聚众淫乱传言展开调查
    3日晚,有网友爆料,近日在三亚举行的“海天盛筵”涉嫌淫乱。对此,4日下午,“海天盛筵”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否认,并称活动参与者们都可为此作证。而三亚市委宣传部4日也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称,对于此事三亚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姚晨起诉媒体报道失实、侵犯名誉权
    “微博女王”姚晨称,《劳动报》在新闻报道中称其发1条微博2万元、转发1条微博几千元,她以该报道失实、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对方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广东珠海反日砸车案3人分别获刑7至11个月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省珠海市首起“反日砸车”案日前公开宣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三人有期徒刑7至11个月。法院经经过查证,去年9月17日凌晨,潘某、黄某、路某三人,借着酒劲,三人分别骑上两辆摩托车,发现路边停有日本品牌的小汽车,就捡起路边的石头,砸碎车玻璃,或者划伤车身。事后经过鉴定,12辆日系车一共受损失人民币11000多元。

    (沈双武 冉小毅 收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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