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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完善水污染防治法 对恶意排放处以刑罚
作者:张媛   发布时间:2013-04-09 09:58:54


    众所周知,淡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头等重要资源,地下水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淡水资源非常缺乏,地下水污染严重。全国人大代表、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志民近日建议,加强法制建设,遏制地下水污染。

    据介绍,在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中,“较差至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与2000年至2002年的国土资源部调查和2009年的北京、辽宁等8省市641眼水井分析相比,我国地下水的水质严重恶化。

    魏志民指出,虽然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明文禁止,但一些企业仍在利用渗中、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水。而法律对此行为的制裁是处以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这难以对排放者“伤筋动骨”,由此导致水质不断恶化。

    因此,魏志民建议,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法,与时俱进地对排放者视情节加大惩治力度,要处罚到他们经营不下去,典型的恶意排放者要付诸刑事判决;各地环保、水务、工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清楚掌握所辖区域内水资源利用和污染的源头及相应治理措施等情况,加强排查和档案登记;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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