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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检察院“四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
作者:梁民权 陈金姑 发布时间:2013-04-09 10:31:54
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筑牢干警拒腐防变、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实现干警“零”违法违纪目标。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该院全体干警每周一下午为法定学习日,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和廉洁从检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讲座,增强了自我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检的教育,促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抓好警示教育。在院内网开辟党风廉政教育专栏,总结全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情况,及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观看正反典型电教片、举行案例剖析等多种手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警醒全院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长效机制,坚持廉政谈话。该院对新进人员以及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群众有反映和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干警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同时院领导、科室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岗位目标责任书》,对干警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对办案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和“一案三卡”制度,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处理;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在各科室局设立廉政监督员,随时提醒科室局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切实落实好本科室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检务公开制度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讲座3场,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2次,进行各类廉政教育谈话15人次,截止目前,该院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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