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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刘林如 康兴吉 发布时间:2013-04-09 10:39:35
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立足检察职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创新思路,转变作风,狠抓检察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以优良的业绩赢得群众信任。坚持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公正”的检察职业责任。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入手,敢于碰硬,严肃查处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办案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满意。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百姓至上”检察职业宗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在执法中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注群众疾苦,真正解决群众困难,让人民群众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起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断规范接待程序,建立和完善“接访程序规范化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期限答复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每一次上访能做到快速、妥善、高效处理。对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严格把好事实关、立案关、证据关、结案关,对所办结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投诉,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投诉渠道。对缠诉和无理申诉的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使其弄明法理,自愿息访。 以踏实的作风赢得群众满意。加强对干警的常规监督,健全干警廉政档案,详细记录干警执法执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业绩情况、获奖立功情况,为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等提供依据。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大力推行“一案三卡”制度,通过这种形式对办案工作进行跟踪监督,防止违法违规办案发生。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作用,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在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向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促使干警自觉遵守各项禁令、纪律、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各类现象的发生。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执法情况的评议,使监督的触角更敏锐、更灵活、更有效。要通过多种渠道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检察职业道德的养成。 以良好的公信赢得群众满意。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干警执法业绩档案、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开展检务督察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形成各部门交叉互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体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到院实地参观,通过展示、座谈、互动等形式,展示检察工作,树立公正公正、执行为民的良好形象,全面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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