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沙县检察院强化自侦案件涉案款物监督防违规办案
作者:梁民权 陈金姑 发布时间:2013-04-09 10:59:18
去年以来,福建省沙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并取得了实效。
据了解,该院为了使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规范和扎实有效,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多举措开展此项工作,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首先采取查看反贪、反渎部门扣押款物决定书。查看扣押的款物是否存在立案前违法扣押,同时查看法律文书填写是否规范和完备,从中发现办案部门有否违反高检院对涉案款物扣押的有关规定。 根据自侦部门的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不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查看有无提出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检察长审批意见,起诉书内有无写明对扣押、款物的处理情况。 根据生效和裁定判决书以及扣押、冻结款物决定书,查看是否按法律规定的时效进行及时处理,并制作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报告,对应当退还、返还被扣押人或被害人的,有否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前来处理,同时还要认真查看有无越权没收或上缴扣押冻结款物的情况。最后查看自侦、公诉和行装部门的扣押款物情况登记明细表,看扣押时间、金额和上缴以及退还的时间、金额是否相符。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经自查和省、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均未发现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上级院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