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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涉未刑检精细化
作者:杨傲多 发布时间:2013-04-09 11:55:26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合适成年人的职责、权利、义务、参与流程以及合适成年人来源、选任、培训、保障。这是四川省首个市级检察院会签文件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暂行规定明确了合适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抚慰、教育、监督作用,规定合适成年人具有知情、交流、监督、教育4项权利和参与、帮助、安抚、保密4项义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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