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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推进附条件不诉与社区矫正"无缝对接"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09 14:31:11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理念,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寻乌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县内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严格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帮教条件等可纳入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并在社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附条件不起诉人员矫正工作。 此外,寻乌县检察院还明确规定附条件不起诉人员社区矫正的接收管理、监督管理、日常教育及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等情形,凡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在考验期满后,应由社区矫正办公室统一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检察机关根据该表中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再犯为顺利贯彻实施新刑诉法,有效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管理。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已对2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对接,为符合条件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6户困难社区矫正家庭争取救助款12800元, ,防范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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