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克俊)
非法同居先孕后草率成婚,妻子忍受不了丈夫好逸恶劳、沉迷赌博起诉离婚。2013年4月8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周小花与被告林波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周小花抚养,被告林波一次性给付小孩抚养费28000元。
原告周小花、被告林波于2006年6月份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不久即同居,次年5月生下一女孩。因双方性格不合,加之被告林波不务正业,喜欢赌博,为此,双方经常争吵,感情一直不稳定,时分时合。由于原告周小花未婚先孕,并生下女孩,为顾及颜面及声誉,在被告林波的一再恳求哄诱下,2009年6月原告周小花违心的与被告林波去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林波仍好逸恶劳,更加沉迷于赌博,导致夫妻双方不时争吵和拉扯,有时被告林波输钱后还对原告周小花实施家庭暴力及无端猜疑和诋毁。致使原告周小花自2010年2月与被告林波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挽回。为此,原告周小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林波离婚,女孩由原告周小花抚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系自愿结婚,但因双方性格不合,未婚先孕草率成婚,且被告好逸恶劳,沉迷于赌博,导致夫妻长期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