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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核桃树引纠纷 法官调解两亲戚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3-04-09 14:44:50
本网讯(邵鑫)
原本和睦相处的亲戚,却为了一颗荒山地里的核桃树争执不下,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2013年4月8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王明才和王明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堂兄弟,本来两家人一直相处融洽,但自从五年前王明林死后王明林的妻子刘彩就认为王明才没有把自己当成了亲戚,尤其在自己招了上门丈夫后王明才一家就越发“欺负”自家了。这时双方又因一颗长在两家耕地中间的野生核桃树的所有权发生争执,双方都说树是自家的,更因2012年刘彩悄悄打走了核桃两家发生纠纷。 当时就经过村委及司法所调解由一方得树,另一方作出一定经济补偿,但当时双方态度坚决互不相让。眼看今年的树木就该照管了,双方又再一次爆发矛盾,最后王明才起诉至法院要求判核桃树归自己。 2013年4月8日,龙头山中心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工作人员对此非常重视,办理案件时多方调查取证,也询问了当时做出调解的村委及司法工作人员,在经过做调解工作被告也同意核桃树归原告所有,并由原告给付经济补偿2000元后又反悔。认为不仅仅是树的原因还有原告在自家荒地里种的两个核桃树也占用了自己土地。承办法官再次与被告刘彩长谈,从亲情、法律、从公平道义上来谈,最后法官的工作态度感动了被告刘彩,同意了之前的调解协议。原告王万才也表示为了避免以后再惹麻烦,自己会把两棵核桃树移走并主动往自家土地方向再让出一米的距离。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亲戚相互谦让又恢复了以往的情谊。(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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