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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的信仰
作者:蒋一峰   发布时间:2013-04-09 09:03:35


    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的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法官所做的,就是要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们法官信仰。

  很早我就听说法国近代有个叫孟德斯鸠的哲人写过一本《论法的精神》,我虽没有系统地研究过这本书,但却真的开始思考什么是法的精神了。法庭上,法官们坐在审判台上,身后是高悬的国徽,面前是诉讼当事人和旁听的人群。没有临场的喝彩,没有阵阵的掌声,没有晚会上摇滚的疯狂。无论他们台前摆得牌子是审判长、审判员、还是书记员,表情都是那么庄严、凝重,全场一片肃然,总给人一种凛然的精神,使我不自觉地陷入这种思考之中。

  那天,碰上一个很久未见面的朋友,他如今混得挺火,他劈脸就问:“你还在法院混吗?”我点头。他摇着头,笑着:“图什么呢?要钱没钱,要名没名,可怜兮兮的累个半死,再不下海就要被留在岸边啦”我听了只是笑笑,却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

  也有不少人说法律这碗饭好,走到哪儿都受人尊敬,为人们排忧解难,人们绷着脸来,笑着脸走。多少解不了的难题,一经法院判决就定了,多威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地位愈发重要,“你们有前途,法官是高贵的职业啊!”他们赞扬着;“当法官一定很牛吧”有人问。“外国电影里的法官大权在握,威风凛凛,不可一世。”我不知道“牛”的定义该怎样下才确切。但我知道近年来由于案件的猛增,为了平息矛盾,我们滔滔不绝地讲着法律,以致回到家都不想再说话;碰上大案要案,我们便没有了8小时以外,阅卷、分析、思考……

  今年年初,我们法院受理了121名外来民工诉某建筑公司追薪案,当时已近春节,为了保证能让他们回家过个好年,我们的承办法官急案急办,迅速展开工作,立即多次与被告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苦口婆心地做好各方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连夜赶制了几百份的法律文书,果断地下达了先予执行裁定。第二天上午,近20万元欠薪款如愿发放到了121名民工兄弟的手上!看着一位位民工用颤抖的手接过这些钱,望着民工们一张张欣喜若狂的脸时,我们真得开始体会当法官的“牛”了。

  又如我们法官在办理离婚案件时,一个离婚案件,不说纷杂的恩恩怨怨如何了断,就说那幼小的孩子,他们跟父亲或跟母亲生活,将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有时甚至是两种人生道路。孩子不能判断和选择,父母双方情绪激化,法官真的能面色冰冷的坐在审判台后吗?对簿公堂,是否侵权,人们也许并不仅仅是为了对方赔几个钱。罪与非罪,对人犯及受害者都是一个严肃的结论。刑期多一个数,对人犯就是365天,少一个数,就是受害者的冤屈。

  “我打官司要讨一个公道”。公道字面的解释是公正的道理,主持这个公道与接受这个公道,却远远超出了字面的意义。讨公道的职业有很多,法官可以说是最直接的职业之一。那些“下海”的人之所以感到幸福,不都是靠这个公道的实现吗?法官依据法律的本质作为公道的实现者,这一精神将具有何等的意义!

  在我国走向法治化的道路上,法院、法官比任何法律人都承担着更为重要和艰巨的任务,因为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裁判的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们的灵魂得到进一步的洗礼和升华,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让我们更加坚定人民法官这神圣职业的信仰,把这种社会责任感,融入我们的每一个案件之中,融入到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一切司法实践之中!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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