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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电脑随机分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作者:陈东升 方华蛟 沈路峰 刘磊桔 发布时间:2013-04-10 08:58:54
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出台规定,推行电脑随机分案,通过电脑软件随机确定案件承办法官。此举结束了该院长达数十年的庭长分案历史。
此前宁波法院均采取人工分案,立案部门受理案件后移送业务庭,再由各业务庭庭长确定案件承办人。“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一做法存在制度缺陷,” 该院立案一庭负责人表示:“部分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各种关系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官承办案件;更有甚者,个别法官受人请托伸手要案。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和公信。” “电脑随机分案能够有效克服这些弊端。”这位负责人介绍,电脑随机分案适用于该院受理的全部案件。案件承办人将根据法官的办案指标和未结案数,由电脑按事先编排的程序随机确定。分案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承办人,只有具备回避、发回重审等五种规定情形,才能进行手工调案。 新的分案模式将有效避免分案中“点人办案”和“点案承办”等人为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电脑随机分案还极大缩短了分案环节的用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也有利于促进业绩考评的公正性,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 据悉,这一举措将会逐步在宁波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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