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立法> 解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福建出台交通安全整治新规
作者:吴亚东   发布时间:2013-04-10 09:16:00


    近日从福建省交通部门获悉,福建已出台《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3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驾龄在三年内的驾驶员对年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对其驾驶培训机构给予暂停考试预约。

   《通知》明确,要全面整顿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落实驾驶人培训电子计时制度、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年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或3起(含)以上死亡事故负同等(含)以上责任的,且驾驶人驾龄在三年内的,对其驾驶培训机构给予暂停考试预约。

    福建省将制定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规情况与保险费率挂钩的措施和办法。《通知》规定,机动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直接影响到保险费率。此外,福建省还将制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将驾驶人及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责任事故情况纳入驾驶人及企业的诚信评价系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将与“文明单位”的评选及绩效考评挂钩。

    今年,福建省还将出台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办法、全省性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解决历史形成的无牌无照摩托车规范管理问题,坚决打击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