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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检察院"四坚持"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成效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3-04-10 14:32:32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四坚持”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一季度已立案3件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3.3%,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该院坚持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案件。 坚持全员办案。在继续为反贪、反渎部门增配人员,强化办案力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要求控申科、民行科、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检察人员在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的同时,时刻做好参与案件查办工作的准备,无条件服从院里的抽调和安排,积极协助和参与反贪、反渎部门办案工作。 同时,坚持安全办案,始终把安全办案放在首位。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依法、安全、文明办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案硬件设施建设,落实办案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努力做到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和保障人权、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有机统一。 此外,坚持案后总结,每次案件查办结束后,都要认真召开案件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交流各自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工作。同时,要求案件主办人员在总结分析工作的同时,认真撰写案件剖析报告,通过对案件的剖析,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惩防并举,以案促防,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办案综合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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