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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检察院多举措推进"案管中心"强化内部监督
作者:谢明 发布时间:2013-04-10 14:36:12
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为促使案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专业化,按照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有关案件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多方调研考察,转变理念、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确保了案管中心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为实现统一管理案件,临时成立了“案管中心筹备小组”,分管检察长亲任组长,积极筹建案管中心,强化组织建设,确保案管中心将专门负责“统一分流、统一流转、统一登记、统一移送和审核工作、统一监管扣押、冻结款物”等多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同时为了保障“案件管理中心”能迅速投入运营,真正提高案件管理的水平,该院分别从公诉科、反贪局、办公室各抽调了一名优秀内勤人员充实到案管中心,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精挑细选熟悉案件管理流程,且具备丰富的业务统计、评估工作能力,能准时、全面的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宏观及微观方面的分析意见,可以更好地提高办案质量。 据悉,该院为了促进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化、成熟化,在广泛征集全院干警意见及借鉴其他基层院案管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工作需要,设计了“案件受理、分流、流程监控”等一系列监督表格台账,还制定了“案件管理制度”,出台了《江西省安远县案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该市有关领导多次前来指导参观,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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