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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检察院强化执行监督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作者:吴长忠 梅波 发布时间:2013-04-10 14:48:26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初步成功办理一起因劳务纠纷执行申诉案件,并使申诉人暂时得到6万余元的医疗费赔偿。
2011年8月,凤阳县刘府镇村民代某受雇于黄某,在帮其拆解报废汽车液压件时,因使用氧气焊不慎起火被烧伤,后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由于双方在赔偿方面不能达成协议,黄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黄某赔偿代某21.6万余元的判决。之后由于此款迟迟不能给付,代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虽然法院积极努力,也给予黄某司法拘留,但终因其无财产且全家移至外地而执行未果。而代某重伤后已丧失劳动能力,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其无法继续就医,同时,因病返贫也造成家庭生活十分拮据。 该案申诉至凤阳县检察院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干警进行审查。针对目前申诉人及家人欲通过上访途径解决问题的倾向,办案人员会同代某所在的当地政府、村委会及司法所人员一起,多次其走访家庭,实地了解案情及当前生活状况,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抚慰内心的创伤,消除冲动的失衡心理,让他们摒弃“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一定会尽快解决其合法诉求。同时,检察人员与法官紧急磋商,联手应对纠纷。经对方查找,黄某及其家人至今不知去向,而且其银行账户余额仅剩100余元,此案一度无法进展。 面对此种困境,检察人员并没有因此放弃工作或迟缓进度。他们一方面加大追寻黄某的力度,一方面积极配合申诉人提出医保给付申请。通过努力,该县农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日前为代某先行垫付了医疗费6万余元,暂时缓解了申诉人的经济压力。 目前,凤阳县检察院正迎难而上,加强与法院的协作,强化此案的执行监督,争取早日给申诉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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