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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法院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邱小梅 发布时间:2013-04-10 13:50:33
近年来,海南省琼海法院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2012年以来,琼海法院以提高矛盾化解实效为目标,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积极将人民陪审员纳入到调解、判后答疑、执行、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中来,切实增强矛盾化解实效,一年来琼海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15件,其中民事案件66件,刑事案件43 件,行政案件6件,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民主作用。一是来源具有广泛社会代表性,琼海法院通过报名推荐、审核考察、报人大任命等程序共选出人民陪审员19名,所属群体涉及教育、医疗、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行业。二是注重陪审员业务素质的全面提升,通过庭审观摩、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陪审员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定期与陪审员进行交流座谈,并与其所在单位做好沟通,解决其后顾之忧。四是将人民陪审员管理纳入管理机制,邀请他们参与到琼海法院各项文化活动当中,增强其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2012年共有4名人民陪审员被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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