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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检察院构筑"立体防火墙"规范自由裁量权
作者:刘耀明 发布时间:2013-04-11 09:46:13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近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通过制定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检察院内部与外部监督,构筑起一道“立体防火墙”,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中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注重考核,提高检察官的素质。该院通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考核、评比制度,从办案质量、执法作风、工作纪律等角度规范检察官办案;通过奖优罚劣机制,促使承办人自觉加压,努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办案程序,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分析说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制约。该院平时注意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的工作措施,提高检察院内部纠错能力。如公诉部门的检察官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时,应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的说明和分析;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时,检察委员会要着重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被害人及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反响等方面审查承办人是否全面、深入地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理由进行审查。 接受监督,提高案件透明度。该院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前,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关于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检察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讨论决定是否采纳意见,并将检察委员会的最终结论、答复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并参与对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考察。 该院以上三项防御屏障构筑起了一道“立体防火墙”,在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领域下尽显其“英雄本色”。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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