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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检察院多措并举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效果好
作者:丁治水 发布时间:2013-04-11 10:05:58
近年以来,江西省德安县院立足自身实际,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新举措,与新刑诉法无缝对接,全力打造德安青少年维权品牌。
建立专门办案组。抽调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组建专门办案组,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对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专门案卡。 将法律援助提前至侦查逮捕阶段。本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材料后,经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重大,复杂疑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可以在24小时内书面商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细化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制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试行)》,与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无缝对接,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考察期限及考察义务等内容,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对于应当封存的案件,公诉部门应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的三日内,将案件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后移交本院档案管理部门予以封存。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办案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查询的除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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