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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11 10:35:57
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规定,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注重人性化办案,实施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的发展。
寻乌县检察院为有效对接新刑诉法,专门成立女子办案组、未检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少捕慎诉为原则,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起诉,对已经被羁押的,建议公安机关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监室羁押,体现对未成年人"人文关怀"。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从未成年人成长情况、平时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家庭背景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系统的社会调查程序,全面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为帮教打好基础。同时,必须严格落实讯问时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书面告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严格落实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寻乌县检察院还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规定一定的考察期,期满后达到所附条件的,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建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常态化制度,并主动协调司法部门建立回访帮教档案、定期查阅社区矫正情况、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提供心理咨询、联系工读学校等一系列帮教制度,形成帮教合力,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特别是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均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密。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9人,不捕4人,不起诉5人, 记录封存1件3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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