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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检察院大力开展“四节约”活动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3-04-11 11:18:12


    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在落实“八项规定”和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中注重实效,从日常小事抓起,大力开展“四节约”活动,引导干警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车,在全院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全院节约能源资源已蔚然成风。今年1至3月,该院公用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32%。

    该院首先实行节约用电。院里明确规定,当室内亮度足够时,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减少不必要的办公电器和非办公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空调等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每次下班前,应及时切断电源开关,努力做到厉行节约。

    其次是注重节约用水。该院规定,用水时开关尽量开小,养成“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加强办公区用水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防止“长流水”现象发生,减少隐性浪费,从点滴做起节约水资源。

    该院还坚持减少用纸等办公经费。要求各部门非正规材料用字尽量使用小号字,纸张尽可能采用正反打印,避免纸墨浪费。提倡少用复印机,确需大量复印材料的,由专人复印;使用办公电话尽量做到长话短说,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

    此外,节约用车更是成为硬性规定。严格要求控制公务用车,尽量减少出车频率;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降低公务用车耗费。节假日除工作需要并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外,公务用车一律存放于该院车库内,统一封存停驶,严格杜绝公车私用;同时,加强车辆养护管理,减少车辆维修费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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