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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创新机制提升公诉案件质量显成效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4-11 11:19:51


    近日,由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赖某、李某滥伐林木一案,在上犹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刑检部门干警及时召开庭审评议会,就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言行举止、法言法语的应用、指控犯罪的技巧、答辩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总结评议,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而这也是该院创新机制提升公诉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该院建立健全了案件分类审查机制,根据案件特点,将案件划分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犯罪案件,自侦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及其他犯罪案件等四类。根据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相应确定相对固定人员承办各类案件。同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侦监、公诉两部门共同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是否符合批捕、起诉标准进行审查,对不同意见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形成案件会议记录。去年至今,两部门共同召开案情分析会32次,审查案件42件。

    该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限期办结,要求办案人员在10日内审结,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办理时间较长的,科室内勤负责提醒督促办案进度。2012年至今,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共计58件,占案件总数的68%,审结期限平均为8.5天。同时案件承办人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及庭审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全部交公诉科长备案,科长安排专人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瑕疵。

    据悉,2012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128件202人,案件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均为零,公诉案件质量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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