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贵港检察院"四道程序"对案件实施全方位监督
作者:李裕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3-04-11 11:30:18


    近日,广西贵港市检察院案管部门通过设立执行“受理、审查、监控、协调、考核”这四道工作程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把关监督,更好地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

    通过第一道程序的认真“受理”,把好该院案件的“总开关”,让各业务部门所办的案件,都要经过案管窗口统一登记、管理,一案一卡。到了第二道程序就是要对案件进行细心“审查”,是案件的“过滤网”。该院案管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该院自侦部门移送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看案件管辖是否正确和法律文书及主要证据是否齐全、规范。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下达《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于当日退回移送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日建档并记录在案,及时分配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接下来是第三道程序的“监控”, 是案件的“监控器”。案管部门通过统一开具、监管法律文书、审查备案材料等手段,重点监控是否遵守办案程序和法定时限。对可能出现违反程序或超时限的情况,及时预警提醒。最后一道程序是要准确的“核实”,是案件的“质检站”。案管部门重点核实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是否按办案流程办理。

    贵港市检察院狠抓“受理、审查、监控、核实”四道工作流程,完成“管理、监督、协调、考核”四大职能,实现案件流程一体化操作,案件质量全程监督,案件信息全方位控制,让内部监督落到了实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