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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检察院三措施强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督察工作
作者:梁民权 陈阗 发布时间:2013-04-11 13:43:32
为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促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
该院为了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督察工作扎实有效,要求自侦和技术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开展《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程序性规定和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督察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从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入手,使大家明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开展既规范了检察审讯,同时又固定了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是保障程序合法的有效手段,又有利于加强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从而增强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也是对办案干警的有效保护。在办案过程中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避免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情况发生。 严格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全面、全部、全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进一出”和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纳入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要求,要求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工作区到离开都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次讯问都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做到各项签批、审核手续齐备。坚决杜绝一个案件只进行一次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发生。 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对异地检察机关借用本院的办案工作区办案的,为了防止办案中出现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借用单位也必须按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规定执行,严格审批手续和录音录像的操作规程,保障办案程序的合法性,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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