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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法院集中曝光一批“老赖”名单
发布时间:2013-04-11 09:15:22


     本网讯(詹勃长)   为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更加严厉地打击和威慑“老赖”,不断增强法院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能力,有效推动和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重庆市南岸法院根据市高法院的相关要求,在重庆市人民法院公众服务网上公示了部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集中向全社会公开曝光一批“老赖”名单。这是南岸法院首次大规模对“老赖”进行曝光。

  南岸法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信息全透明对外公开,将“老赖”名单一网打尽。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或者具体案件执结之后才予以消除、删除信息。

  在此次公示曝光基本信息的130余名“老赖”中,最低执行标的近万元,最高执行标的达到了300万元。公示上网的执行案件主要是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超过三个月仍没有履行的案件。

  南岸法院公示的被执行人信息主要包括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两类。被执行人系自然人的,主要公示下列内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有效身份证号码、职业、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执行依据、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执行标的等。被执行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公示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及住所地、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执行依据、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立案时间及执行标的等。

  南岸法院在公示曝光“老赖”基本信息的同时,还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责令被执行人不得进行下列高消费行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出入境。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南岸法院将根据需要陆续对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故意隐匿、转移、毁损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等规避执行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抗拒执行及其他有必要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定期曝光,实现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曝光的常态化,对于曝光后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长期挂网公示。

  通过对“老赖”基本信息的公示曝光,可以不断强化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可以进一步保护和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曝光被执行人可以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可以营造更加诚信的社会氛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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