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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新模式
作者:徐魁 发布时间:2013-04-12 11:12:11
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的良好法制环境,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案前预防、案中关爱、案后帮教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材,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前预防,打造外部环境。该院组建了由年轻检察官组成的法律宣讲团,深入全县中小学校、社区和农村开展巡讲活动,通过年轻检察官的年龄优势,拉近与未成年人的距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并编发了《青少年与法律·家庭·学校·社会》系列宣传材料,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案中关怀,进行人性化办案。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蒙阴县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帐,制作未成年人案件登记卡,通过亲情感化、跟踪监督和案件回访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人文关怀。 案后帮教,注重效果延伸。对不捕不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实行跟踪回访。主动与学校、家庭、社区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会同共青团、妇联、学校等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帮教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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