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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2 11:06:26


    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座谈会,专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问题,并就“双语法官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从国家边疆维稳大局出发,不断加强援疆援藏以及支持西部工作力度,在政策、人才、经费、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援,切实加强西部地区法院队伍建设。西部地区法院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在双语法官培训教材、辞典、师资、基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着力培养既通晓汉语言又能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审理案件的双语审判人才。据统计,近五年全国法院共培训双语法官3700余人次。从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在经费预算计划中,增加“双语法官培训经费”项目,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工作。

  会上,徐家新指出,加强双语审判人才培养,是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关系到宪法法律赋予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以及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关系到保证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徐家新要求,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要从人民法院长远发展考虑,既要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更要深挖内部潜力,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以落实“双语法官培训项目”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法官培养计划和工作措施,在招录工作中要注重发掘、发现优秀双语人才;着力加强双语审判人才的培训,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推进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效利用当地培训资源,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增加配套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双语审判人才的实践作用,做好“传帮带”工作,全面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官培训工作,力争在5年内基本解决双语审判人才匮乏的问题。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内蒙古、吉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高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领导和法官培训机构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前,徐家新还到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东胜区人民法院就基层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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