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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帮聚众斗殴人员制造“假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4-12 08:35:39
本网讯(冉玉国)
山东省曹县一医院的职工姚利、医生李成帮助聚众斗殴犯罪人伪造轻伤,2013年4月8日,分别被山东省曹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1年8月4日10时许,范刚(已判刑)之妻带领翟强(已判刑)等十余人到曹县商贸城一服装店搬运鞋时,因琐事与女店主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女店主随后召集多人现场助威,双方持械互相谩骂,继而用钢管、砖块、拖把等物品相互投掷,致多人受伤。 当日12时许,范刚等人预谋做假轻伤陷害对方,在征得翟强同意后,用砖头击打翟强右手小手指指盖处,致其小手指头出血,手指盖被砸劈,但医院拍片显示并未造成骨折,遂又到僻静处用砖头再次击打。医院职工姚利受范刚委托带领翟强拍片,发现虽未能造成骨折,但翟强右手第五掌骨陈旧性骨折,遂与范刚商议,在该骨折的基础上造假,达到以新鲜伤鉴定的目的。医生李成在明知翟强系陈旧性骨折的情况下,为翟强做手术后出具假病例、假手术记录。随后,翟强以殴斗中被打伤为由到曹县公安局要求伤情鉴定。曹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经审查认定翟强的伤情符合轻伤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利、李成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鉴于二人在案发后能够自首,且因诬告陷害之事已取得对方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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